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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中醫醫師新規:中西醫结合的合法化與考試新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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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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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 23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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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醫師新規:中西醫结合的合法化與考試新要求
第二十条第二款划定,执業醫師在個别行醫前,必需在醫療卫朝气構中注册并执業满五年。但是,對付那些根据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得到中醫醫師資历的职員,他們在完成执業注册後,便可在所注册的执業范畴内展開個别行醫勾當。
鉴于
中醫醫師执業
的怪异性,并與中醫藥法連结一致,本条出格针對中醫醫師的個别行醫举行了划定。對付那些根据本法第十一条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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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款得到中醫醫師資历的职員,他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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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不但不受执業满五年限定,并且其稽核范畴與注册范畴必需連结一致。比方,若或人在正骨方面表示出特长并经稽核经由过程,那末在其注册的执業范畴内,只能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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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给中
增加白血球
,醫正骨辦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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